澳门必发指数点击下图进入官网:
澳门必发指数点击下图进入活动:
澳门必发指数点击下图进入领取彩金:
现金牛牛|http://xjnnwhca.weebly.com
彩天堂|http://cttnvau.weebly.com
亚虎娱乐|http://yhyltyxd.weebly.com
皇冠体育投注平台|http://hgtytzptvvqm.weebly.com
齐乐老虎机|http://qllhjuxuy.weebly.com
沙龙国际|http://slgjloez.weebly.com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公司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规范运作,持续深化技术与业务水平,适时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成效卓著。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245,701.55万元, 较2015年度增长43.58%;营业利润32,453.28万元, 较2015年度增长8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49.54万元, 较2015年度增长80.49%。
(一)主营业务情况
2016年,公司关注行业与技术的变化趋势,持续推动战略转型。以智能化、信息化、物联网技术衍化融合,推动传统系统集成业务的竞争力,提升解决方案的差异化,建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技术+金融”双轮驱动,通过系统集成业务的销售渠道与优势,协同创新业务、创新产品的拓展,取得较好的成果。同时公司积极践行模式创新,积极寻找在PPP等新商业模式下带来的资源重新聚合、分配带来的机遇,尝试将订单型的销售模式向后端运营服务转化,将项目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
2016年 ,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坚持“做精智慧建筑,做强智慧交通,做大智慧医疗”的经营策略:
智慧建筑领域,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解决方案,建筑智能化及节能业务保持稳健增长,行业领先地位及优势不断巩固。签约并完成招商证券数据中心项目,实现了公司在金融行业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过亿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建筑的营业收入及在公司销售收入的占比出现下滑,但经营绩效有较大提高,毛利率稳步提升。
智慧交通领域,公司抓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大发展的机遇,持续巩固地铁业务领域的竞争地位。签约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是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区域化战略的集中体现;全年开通5个城市的7条地铁线路,是历年来开通线路最多的一年,市场份额与业务拓展再创历史新高。
智慧医疗领域,在“技术+金融”商业模式的助推下,合同金额逐步加大,智慧医疗产业链日趋完善。签约淮南智慧医疗PPP项目,合同金额2.385亿,成功入选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报告期内一期项目建设已通过验收并正式上线运营,标志着公司在城市智慧医疗及医疗大数据发展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签约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智慧医疗项目,持续推进了“技术+金融”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拓展;签约宿州市立医院项目,合同金额4.5亿,是公司最大单体智慧医院项目,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医院、医疗智能化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专业子公司久信医疗快速纳入公司业务协同体系中,通过上市公司平台对品牌、资金、人才的牵引和放大,报告期内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签约额较2015年翻番,在数字化手术室和净化手术室领域市场份额跃居第一,同时有力对公司的智慧医院与智慧医疗业务进行支撑。
智慧城市领域,积极拓展与政府部门间的业务往来及深度合作,分别与汕头、包头市签订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利用PPP等创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智慧医院建设项目落地,印证了公司全面布局“让城市更智慧”战略的决心及综合实力。
(二)资本运作情况
2016年度,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发起智慧医疗产业基金,有利于深入挖掘医疗领域优质合作标的,完善公司医疗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助力公司新型智慧医疗服务产业布局;出资2000万元与鲁信集团发起设立山东茗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百亿PPP基金,有利于借助资金的平台实力,推进公司在山东省PPP项目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的竞争优势;投资参与轨道交通战略协同基金,有利于与国内优秀的轨道交通企业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扩大智慧交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了汕头达实,本期纳入合并报告.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通知,获悉达实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73,3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近日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达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221 乐虎国际娱乐,531股,占公司总股本20.7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7,151,531股,占总股本的9.71%。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考核未达全部解锁条件以及激励对象资格不再满足激励计划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26,729,576元减少至1,923,597,50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达实融租”)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保理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注册时间:2013年9月24日
3、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
4、 注册资本: 人民币2亿元
5、 法定代表人:刘磅
6、 股权结构:
■
7、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8、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实融租总资产为570,048,516.66元,净资产为250,739,487.59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35,447.94元,净利润30,528,737.64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达实融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达实融租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分别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达实融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达实融租75%的股份,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此次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6.3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3.1 亿元,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132,075股, 保时捷娱乐官网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26%。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4、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15年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50万股变为6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85万股减少至581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65万股减少至64万股;激励对象由196人减少至194名。
6、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汪鹏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93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580万股。
7、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80万股调整为1276万股。
8、 201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24名激励 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140.8万股,授予日为2015年12月 25日。
9、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因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2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数量,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8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74.6万股。
10、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次解锁事宜,解锁数量为312.18万股。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82.94万股。
11、 2016年5月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
12、 2016年6月17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第二期激励计划全部授予股份由1,350.60万股减少至1,267.66万股,激励对象由208人减少至204人。
13、 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张红萍、黄正根、孙爱萍、陈伟峰、陈舟杰、沈洋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15、 2017年1月11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二、 本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 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 激励对象离职
因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张东、杨追、韦志光、于希汛、张磊以及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李剑峰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6人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389,4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02%。
(2)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转让公司持有的40%北京达实德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德润”)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达实德润5%的股权,达实德润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达实德润工商变更已完成。因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宋庆、朱文敏、郭治明3人为达实德润员工,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第三个解锁期剩余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合计132,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9%。
(3) 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实际解锁数量等于该批可解锁额度上限与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解锁系数的乘积。具体如下:考核结果为杰出,解锁100%;考核结果为优秀,解锁75%;考核结果为良好,解锁50%;考核结果为合格,解锁25%;考核结果为需改进,解锁0%。
根据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良好,实际解锁股份为108,900股,注销股份108,900股;53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实际解锁股份为737,550股,注销股份2,212,650股;2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需改进,本期解锁份额198,000股将全部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实际解锁股份为30,375股,回购注销其本批次未解锁股份91,125股。合计注销2,610,67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55%。
2、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 ÷(1+n)
其中: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比例);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5年03月05日的公司总股本26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实施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76/(1+1.2)=7.16元。
2016年10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42,399,3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后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股份的回购价格由10.84元/股调整为3.61元/股。
三、 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926,729,576股减少至1,923,597,501股。
3、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677,351.7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实,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除尚待办理减资的工商备案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七、 备查文件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
解锁期条件满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符合解锁条件、预留